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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开展为期5个月机动车维修行业专项整治行动

来源: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作者:欧阳慧芳 发布时间:2025-03-03 09:15 访问量:

为持续净化机动车维修市场环境,规范行业经营秩序,推进全市机动车维修服务质量全面提升,近期,景德镇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在全市范围内启动为期五个月的机动车维修行业专项整治行动。此次行动至2025年6月底结束,着力全面整治行业乱象,推动机动车维修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以打造“依法经营、诚信经营、规范经营”的良好行业环境为目标,坚持保障安全与企业经营发展相协调的原则,聚焦重点领域深入开展整治工作。检查重点围绕以下四个方面

备案及经营范围检查:是否向所在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按照备案的经营范围开展机动车维修服务,符合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标准;

安全生产制度健全性检查:是否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各生产岗位安全职责和各技术工种、各设备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是否建立健全维修企业各项管理制度,按规定悬挂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图等;

档案管理及规范经营检查:是否按照规定建立机动车维修档案并实施档案电子化管理,接入江西省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如实填报、及时上传维修电子数据记录至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在经营场所公布收费项目、工时定额和工时单价。是否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是否签发虚假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

机动车非法改装行为检查:是否存在涉及机动车非法改装的违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擅自改变车辆外廓尺寸、外观结构,加高、加宽、加长、拆除货厢栏板,拆除顶部栏杆或档条,擅自改装车辆底盘、悬挂、变速系统、方向系统,增加钢板弹簧片数,承修已报废机动车或擅自改装机动车等。

整治期间,全市各级交通运输执法机构将与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辖区内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紧密联动,信息共享,按照“摸清底数、排查整治、总结提升”的步骤,合力推进行动扎实有效开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计划开展入企执法检查,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主动联合市场监管、环保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提升执法效能。此外,还将畅通“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热线等投诉举报渠道,认真收集、调查、处理和回复人民群众反映机动车维修行业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线索,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景德镇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是提升机动车维修行业整体水平的重要举措。通过整治,将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强化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维修质量主体责任,提升机动车维修服务质量,为广大车主提供更加优质、安全、放心的维修服务。

为方便咨询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相关事宜,现将各辖区咨询电话公布如下:

珠山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0798-7182399

昌江区交通运输局:0798-8336300

昌南新区社会事业管理局:0798-8252817

乐平市交通运输局:0798-6216163

浮梁县交通运输局:0798-2626075

附件:江西省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工作指南


审编校:詹劲峰 洪耀祖 许世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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