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
按照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景德镇市交通运输局迅速召开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高位推动、大力宣传,组织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乐平市和浮梁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开展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集中整治等相关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经验
1.建立工作机制
根据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部署,成立市交通运输局道路交通运输执法领域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整治督导组、行风监察和宣传报道组,明确具体任务,完善工作制度。
在本级依法治市(县)办统一协调下,横向与司法、公安、宣传、信访等部门建立联络机制;纵向建立市、县两级交通运输执法部门沟通渠道,发布工作动态、移交举报线索、沟通协商问题。
2.及时动员部署
市交通运输局及时召开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市交通运输局领导、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领导班子、各部门负责人,乐平市和浮梁县大队负责人参加会议。会上对整治工作分工、时间节点要求、规定动作把握等作出具体部署,要求一是全市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工作目标;二是各级领导干部要狠抓落实,加强监督指导;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做好信息报送;四是针对各途径各渠道反馈的问题线索,要做到一查到底,及时处理,立行立改。
3.积极发动宣传
截至目前,已在市交通运输局官网和市支队公众号发布专项整治通告,公布投诉举报方式;在市交通大楼、各大队办公地点入口处和辖区内重点场所张贴通告;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乐平市大队、浮梁县大队共发放投诉举报宣传单500余份,向辖区企业和群众宣传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市支队各大队、乐平市和浮梁县大队均已开展执法回访、企业座谈、基层执法大队开放日、大队长接待日、群众体验日等活动,进一步提升了执法服务效能,提高了群众对交通执法的认可度和满意度,从而推动执法与服务相融合。
4.执法案卷评查。为提升交通运输基层执法队伍执法办案水平和案卷质量,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开展了全市交通运输执法系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评查范围涵盖运政、路政、水政、工程质监等交通运输执法门类执法案卷30份。案卷评查参照《江西省迎接2023年交通运输执法评议文书案卷评审指标》的标准,重点围绕案件主体合法适格性、证据认定充分性、执法程序合法性、法律适用准确性、自由裁量适当性等内容,逐项进行了认真详细的评查。同时,要求各大队对其他案卷自行开展评查,做到全覆盖。从评查的总体情况来看,大部分单位能够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开展执法工作,处罚案卷基本内容要素齐全,执法主体合法,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准确,程序合法,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业务水平稳中有升。通过案卷评查工作,既发现了案件办理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又理清了思路,提高了能力,起到了以评促学、以查促学的效果。
二、整治工作成效
(一)全面查摆情况
1.“逐利执法”问题。重点整治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执法数量考核指标、非税收入任务,违规设置电子监控系统,乱罚款、滥收费等问题。
自查情况:景德镇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未有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执法数量考核指标、非税收入任务情况;16个已启用的非现场治超电子监控系统均经过技术审核和社会公示;已严格落实“罚缴分离”制度,不存在乱罚款、滥收费问题。
2.执法不规范问题。重点整治滥用自由裁量权,随意设置路障,随意拦车、扣车,任性检查,选择性执法,违法违规限高限行限速影响交通等问题。
自查情况:自由裁量权使用不够规范,针对《江西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2020版)》未规定的法条裁量适用情形没有制度监管,合理行政原则未严格落实。车辆扣押均履行行政强制措施审批流程;深刻吸取宜春市奉新县治超站“双标”执法警示事例教训,对所有行政服务对象一视同仁,不存在随意拦车、扣车、选择性执法(只查外地车,不查本地车)、违法违规限高限行限速影响交通问题。
3.执法方式简单僵化问题。重点整治“一刀切”执法,运动式执法,过度执法,重打击、轻人权保障等问题。
自查情况:景德镇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行政处罚决定均严格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和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期间着重加大检查频率、提升检查覆盖面和打造法治社会氛围,处罚裁量根据案情依法依规决定,不存在“一刀切”执法、运动式执法、过度执法情形;执法过程中未出现影响人民群众正常生活恶劣情形,行政相对人经济条件困难经居住地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或工作单位证明后,依法纳入行政处罚决定裁量考虑范畴,切实保障人权,做到温暖执法。
4.执法粗暴问题。重点整治重处罚、轻教育、轻纠错、轻服务,以罚代管、一罚了之,不听辩解、不问缘由,“碰瓷式”执法,对待群众“冷横硬推”、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甚至暴力执法等问题。
自查情况:“说理式执法”工作要求未能全部落实到位,警示教育工作推广不足,行政处罚“后半篇”文章闭环整改存在敷衍心态;部分执法人员专业素养不高、法治意识不强,执法水平和应对紧急情况能力急需提高。景德镇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执法过程中均主动告知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和举行听证权利,未发生肢体冲突恶性事件,不存在“碰瓷式”执法、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甚至暴力执法问题。
5.执法“寻租”问题。重点整治滥用职权、徇私枉法、以权谋私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放管服”改革落实不到位,对非法中介及辅助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监管不力等问题。
自查情况:“放管服”改革落实不到位,个别执法人员思想认识不到位,执法观念老旧,服务意识不强,对服务对象主动帮扶服务少,暖心举措少。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制度建设不全,存在监管漏洞。未发现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问题。
6.其他突出问题。是否有在整治前期常态查纠整改中“死灰复燃”“反弹回潮”的顽瘴疾,以及增加运输企业、司机不合理负担,行业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反映集中的行政执法隐形变异问题及其他新生问题。如在公路领域,是否有辖区内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存在违章建筑,引发反复投诉、上访问题。
自查情况:景德镇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常态查纠整改成效较好,未出现顽瘴痼疾情况;各类投诉举报渠道未收到反映集中的行政执法隐形变异问题及其他新生问题,辖区内未发生因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而引起的群体事件。案件办理不规范,系统办案率未达到100%。
(二)集中整治情况
1.提高思想认识,转变工作思路
(1)深刻理解行政执法“处罚只是手段、教育才是目的”含义,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要求,通过积极上门服务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2)倡导柔性执法,提升执法温度。召开交通运输领域企业和从业人员座谈会,主动和服务对象面对面交流,倾听企业诉求,帮助企业纾困解难。
(3)加强业务培训,提升执法人员应对复杂多变局面能力。持续开展“交通运输执法大讲堂”活动,启动“每日一题、定期抽考、季度统考”工作。以党支部为单位,对全体执法人员开展思想道德和职业操守教育,统一思想,明确站位,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思想认识水平。支队7月已组织执法辅助人员开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考试,10月起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开展2023年度队列会操比武大练兵活动,通过以考促学、以训促学的形式,进一步增强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执法业务水平,提升规范化执法专业能力。
2.完善制度建设,规范执法程序
出台执法记录仪使用、企业义务监督员、行政执法监督等制度,保障行政相对人利益,约束执法人员行为;严格落实“企业安静期”执法检查计划报备制度,每月按时向本级作风办和司法局报送检查计划。完善自由裁量权制度建设,针对省交通运输厅尚未明确的法条裁量适用情形,按处罚条款和《行政处罚法》轻重情节处罚,严格法制审核、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杜绝同案不同罚、过罚不相当的情况。出台《关于推广系统线上办案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办案流程,落实大队责任,并加强督促提醒。
3.加强部门协作,提升执法效能
强化向省厅、省执法局、市作风办、市司法局等部门信息报送机制;主动拓展联合执法范畴,减少服务对象负担,加强同公安交警、高速路政、公路养护等部门工作协作。
4.举一反三,持续强化行政执法领域作风建设
以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在交通执法机构内开展行政执法作风建设大讨论:各部门之间监督提醒、交流心得、互助提高;对执法人员言行、案件办理程序、处罚裁量决定等方面开展自查自纠,坚决杜绝“人情执法”“同案不同罚”“吃拿卡要”等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严惩不贷。
5.开展说理式执法,让执法与普法有机融合
为让普法嵌入执法全过程,支队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制要求,将普法工作与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紧密结合,坚持做到执法开展到哪里,普法的“阵地”就开设在哪里,推进执法全过程普法。2023年以来,支队通过开展“平安出行 文明交通”“诚信交通做表率 规范经营我先行”“文明交通 安全出行 拒乘非法营运‘黑车’”“与法同行”“路政宣传月”“水上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开学报到 拒乘黑车 安全出行 有你有我”等一系列普法宣传活动,增强了交通从业人员的法治意识,提升了广大职工的法治素养和服务水平。为深入推进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规范出租车、网约车运营秩序,支队开展违规司机体验“执法”活动,在批评教育和要求违规驾驶员签署保证书的同时,还组织违规驾驶员协助执勤两小时,共同维护客运站场交通运输秩序,劝导不文明行为,进一步增强驾驶员依法依规经营意识。通过开展违规司机体验“执法”活动,从乘客和执法者的角度换位思考,反思违规行为的不当之处,同时彰显了交通执法的温度,使执法具有更高的公信度和执行度,为交通运输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执法保障。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和建议
1.深入自查自纠。持续开展执法回访、基层执法大队开放日、大队长接待日、群众体验日等活动,开展调查研究,直面服务对象,广泛听取意见建议,深入查摆问题,力求补短板,锻长板。
2.落实整改举措。按照查纠整改清单逐条落实整改措施,倒排工作计划;牵头整改部门每月报告整改进度,分析问题原因;严格销号管理,分管领导把关,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动态清零。
3.谋划长效机制。聚焦人民群众认可度不高的领域,树牢长期整治工作理念,完善规范执法制度建设,健全执法监督体系,加快构建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
景德镇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4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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