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专项审计调查发现,中翎建业集团有限公司在2017年12月涌山至临港公路改造工程中存在非法转包行为,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八条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八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等要求,为规范公路建设市场秩序,保障工程质量,经研究决定,作出如下处理:
一、自2026年8月1日起至2027年7月31日止,禁止中翎建业集团有限公司在景德镇市公路建设市场参与投标。
二、中翎建业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度农村公路信用评价等级调整为B级。
特此公告。
景德镇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7月31日


赣公网安备 360202020000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