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关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扎实开展全市交通运输领域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规范交通运输市场秩序,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交通运输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道路运输领域
1.通过暴力、威胁、拉帮结派、恶意堵路罢运等手段,垄断客运班线、旅游包车等客源市场,强迫交易、非法营运、收取“保护费”,欺行霸市、煽动聚众闹事等行为。
2.黑车结伙经营,在客运场站等交通站点附近非法揽客,以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手段恶意破坏运输秩序等行为。
3.在货运站场、港口码头等区域,强装强卸、强买强卖、敲诈勒索、垄断货源、控制运输价格,非法设立关卡收取“过路费”“进场费”“管理费”等行为。
(二)交通工程建设领域
在交通项目建设中,强揽工程、恶意竞标、围标串标、违法转包分包等行为。
(三)机动车维修、检测和驾驶员培训领域
1.利用宗族势力、黑恶手段垄断维修市场,强制指定维修、强制购买配件、强制或变相收费,敲诈勒索等行为。
2.驾培机构以“包过”“VIP”等名义强制收费等行为。
(四)公路治超领域
暴力抗法、冲卡闯关、威胁恐吓治超执法人员,非法带路、盯梢执法人员,为违法车辆通风报信、提供“保护”等行为。
(五)交通运输行业公职人员违纪违法领域
景德镇市交通运输系统公职人员包庇、纵容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关系网”,不作为、乱作为,参与或变相参与交通运输领域黑恶活动等违纪违法线索。
(六)交通运输领域其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和行业乱象。
二、举报方式
(一)举报电话:0798-8578002(工作日9:00-17:30)。
(二)举报邮箱:jdzsjtysjjgdw@163.com。
(三)来信地址:景德镇市昌江区迎宾大道6号913室(市交通运输局扫黑办),邮编:333000。
三、举报须知
(一)举报人应尽量提供被举报人姓名、发生时间、地点、主要事实、证据材料(如录音、录像、照片、合同、票据等),以便调查核实。
(二)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相关涉黑涉恶违法行为,我局将对举报人、线索提供人和提供线索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及其近亲属合法权益。
(三)线索内容应当客观真实,不得捏造、诬告陷害他人,对借举报之名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或者进行不正当竞争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景德镇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8月27日
丨审/编/校:袁孔斌 林艺来 洪耀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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