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118号提案的答复
王建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我市文明秩序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收到您的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市运管处研究落实,进一步加强出租汽车管理。
一、设置出租汽车候车点、招扬点。为方便百姓更好候车,市城市客运管理处前期会同交警、建设、城管等部门进行实地勘察,拟在城区主干道和大型公共场所增加设置出租汽车候车点及招扬点,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停放秩序及方便乘客上下车。下一步,我局将结合“双创双修”工作,报请市政府审定后实施。
二、加强教育培训。通过景德镇日报、瓷都晚报、景德镇广播电视台、交通音乐广播、景德镇在线等新闻媒体,加强出租汽车行业法律法规及职业道德宣传教育。并借助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功能,在《瓷都晚报》上设立“出租车违规曝光台”,对有违规经营行为的出租汽车进行曝光。2017年10月15日至16日,我局运管处又联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举办了全市出租汽车驾驶员交通安全知识讲座,为提高出租汽车驾驶员安全意识有积极作用。今后我局将探索出租汽车驾驶员文明交通培训长效机制,提高培训频率,提升培训效果。
三、加大执法力度。我局组织执法人员定期及不定期上路执法,及时处理群众关于出租汽车违规经营的投诉。并进一步加大对出租汽车拒载、加价、强行拼客等违规经营行为的处罚力度,今年截止六月份共处罚违规出租汽车驾驶员229余人次。对执法过程中发现的出租汽车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及时抄告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附件: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景德镇市交通运输局
2018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