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结果公示
按照市政府《关于做好全市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景府办明〔2023〕4 号)文件要求,我局对本单位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经清理,我局现有行政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景德镇市交通运输首违轻微违法免罚事项清单(第一版)>的通知》(景交运字〔2022〕41号)继续有效,现予公布。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清理结果 |
备注 |
1 |
关于印发《景德镇市交通运输首违轻微违法免罚事项清单(第一版)》的通知 |
景交运字〔2022〕41号 |
继续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