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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局常态长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1-07-24 10:45 访问量:

市交通运输局常态长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实施方案

  

为全面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落实中央文明办对全国文明城市开展“全覆盖、不定期、多批次”考核要求,不断巩固拓展交通运输行业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关于常态长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建立健全常态长效机制,实现创建工作的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结合交通运输系统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深化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以建好景德镇国家陶瓷文化传承创新试验区为主线,全力实施“三个五”战略行动,奋力打造与世界对话的国际瓷都;以获评“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为新起点,不断健全完善交通运输行业文明城市管理长效机制,继续为人民群众提供高效、便捷、优质的交通运输服务,逐步实现由“创建文明城市”向“建设城市文明”的整体跃升。

二、重点任务

(一)精神文明建设常态化

1.培育良好社会风尚。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创建活动,体现到交通运输行业的规章规范中。弘扬荷塘精神、创文精神、工匠精神,以通俗易懂、雅俗共赏的形式阐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开展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等宣传活动,以晒好人事迹、谈心路历程、讲感人故事、展好人风采等形式,传播好人风尚,把“好人文化”贯穿交通系统各行业中。

2.开展志愿服务。围绕《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有关主题,配合市指挥部部署,多层次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每周五下午,到挂点社区,与挂点社区任务共负、责任共担、文明共享,重点抓好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和小区环境、主次干道环境与秩序整治等方面的帮扶共建工作,每次不少于单位20%人员参加。

3.提升庭院环境。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门前三包全部到位。加强机关大楼文明行为引导工作,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设有明显的禁烟、肃静、遵德守礼等标识,开展无烟党政机关建设,不断提高工作人员公共道德意识,消灭烟头乱扔现象

(二)出租车提升常态化

1.规范经营行为。开展出租汽车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工作,提高驾驶员职业道德素质驾驶员文明有礼、用语规范行车时系安全带、不打手机、不吸烟、不吃食物;遵守交通秩序情况,不随意穿插、不随意停车上下乘客计价器完好,按标准收费,主动出示发票,无斩客拒载现象

2.提升车容车貌。保持车身外观良好、清洁、无破损,无乱贴挂广告;车内清洁无异味,座套、脚垫平整洁净在显著位置展示行业规范和投诉举报电话

3.加大公益宣传。通过LED电子屏不间断游走公益广告,在车内张贴与市民欣赏习惯相契合的公益广告,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文明风尚有机融入各类生活场景。

4.加强执法检查。通过第三方监控平台对营运车辆进行实时监管。抽调执法力量,加强出租汽车监督、检查和管理,重点整治出租汽车违规经营。加强联合执法,大力打击非法营运。

(三)公交提升常态化

1.加大公益宣传。以“中国梦”“讲文明树新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疫情防控”等为主题,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文明风尚有机融入各类生活场景。要求公益广告内容准确、清晰、完整,无破损,公交车每不少于3幅公益广告,公交站台刊播比例不少于50%。提高商业广告品味,不得刊载品位不高商业广告。

2.提升车容车貌、站容站貌。保持公交车身内外清洁,加快公交候车亭及智能站牌更新进度,确保公交站台无破损、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有完整站籍、线路信息并更新及时,无“牛皮癣”广告。

3.优化服务水平。强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常态化开展文明乘车志愿服务和服务礼仪、职业道德、安全消防等培训,积极引导公交车车驾驶员保持文明驾驶、规范经营常态。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优化公交路线,确保城市公共交通分担率达到30%以上。实行护站制度,安排工作人员在各主要公交站点维持候车、上(下)车秩序,引导公交车进站上、下客,监督车辆运行状况;安排公交志愿者维持秩序,劝阻不文明行为。

(四)长途汽车站提升常态化

1.加大公益宣传。“中国梦”“讲文明树新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疫情防控”等为主题,刊播展示公益广告11处以上,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文明风尚有机融入公益广告面积占总面积30%以上刊有文明旅游“文明告知、文明提醒、文明规劝”宣传提示3处以上运用多种形式宣传展示文明旅游,营造文明旅游的浓厚氛围张贴《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文明旅游公益广告提高商业广告品味,不得刊载品位不高商业广告。

2.提升站容站貌。站内设施齐全各类设施、路面、墙面、标语、指示牌、广告等无破损,无小广告乱张贴现象,座椅摆放整齐;有无障碍设施及母婴室,且能正常使用;保持环境卫生,做到随脏随扫,垃圾及时清运;站内有禁烟标识;无占道经营、违章停车现象经营性场所证照齐全、亮证经营。

3.优化服务水平。站内有学雷锋志愿服务站点,为旅客提供咨询服务,规劝乱扔杂物、随地吐痰、吸烟、损坏花草树木、争抢座位、躺卧公共座椅等不文明行为;车站周边无拉客、贩票现象;工作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服务规范在显著位置展示行业规范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在醒目位置设置咨询、投诉窗口和投诉电话

(五)路长巡察常态化

  发挥“路长制”示范引领作用。常态化推进《中心城区主要道路路长制和包段责任》的落实,不断丰富“路长制”工作内涵,强化路段管理巡查力度,做好责任道路沿线及其周边有关问题的监督协调、情况反馈、督促整改。

(六)诚信建设常态化

严格落实《景德镇市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实施意见》,积极探索诚信建设常态化新思路。依法建立健全交通运输行业领域“红黑名单”管理制度,常态化发布“诚信红黑榜”。针对交通运输领域突出问题开展失信专项治理,加大打击规避执行行为力度,建立健全联合奖惩机制。

(七)督查考核常态化

加强日常督查,对督查发现的各类问题第一时间进行分类、梳理、汇总和建立问题台账,依据问题所属责任单位,迅速下发整改督办单,明确整改时限,跟踪整改销号。对不按时间、不按要求落实整改,工作不力、延误整体创建工作进度的单位予以问责。  

三、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局双创双修工作领导小组和专项工作组直接转为局常态长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和专项工作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局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副组长由局相关分管领导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相关科(室)和单位组成。领导小组下设7个专项组:综合协调组、督查考核组、精神文明组、出租车提升组、公交提升组、长途汽车站提升组、路长巡察组。

2.落实责任。各专项工作组要按照常态长效创建工作的要求和任务,负责落实本组各项具体工作,深入一线,参与、指导各基层单位文明提升工作,形成齐抓共管、共同创建、各司其职的格局,确保专项提升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

3.加强监管。各责任单位要组织人员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并将结果报综合协调组。抽调专门人员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加强对出租车等违规经营行为的监管和打击。同时,完善投诉处理机制,公布投诉电话,及时处理各类督办、投诉案件。

4.完善机制。各责任单位要对专项提升工作及时总结,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积极汲取在工作中值得推广和学习的工作经验,同时对提升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研究、摸透,巩固和扩大“双创双修”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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