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永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景德镇高速出口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既有高速公路互通立交增设及迁建有关事项的通知》(赣交规字〔2024〕1号)文件要求,既有高速互通立交增设原则上由市、县(市、区)政府提出建设需求意愿,所涉项目前期工作、建设管理、建设费用,按照谁主张、谁负责的原则,由提出方承担。按文件精神,济广高速增设黄坛出入口及景德镇西互通改造均需由我市提出建设需求,并自行承担项目资金及建设工作。
由于济广高速增设黄坛出入口项目尚未纳入我市“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我局将进一步督促指导浮梁县交通运输局进行项目论证,探讨项目建设可行性及资金筹措可能性。若具备建设条件,计划将其列入“十五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中,以便项目落地实施。
就景西高速出口连接杭瑞高速交通道路问题,早在2018年,我局就已行文市政府恳请将杭瑞高速公路景德镇西不完全互通提升改造为全互通,并提出改造方案。在我市的“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中,已将景德镇西互通改造项目列入建设规划。但由于项目资金量较大,尚未落地实施。我局将进一步加强与市政府的汇报沟通,争取早日启动项目建设。
以上是我局对您建议的答复,衷心感谢您对我市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景德镇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4月22日
审/编/校:詹劲峰 洪耀祖 许世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