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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5-28 10:17 访问量:

段晓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修建乐平市众埠镇孟桥村委会井墩村水泥路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我市农村公路事业发展的关心。

我局对您的提案高度重视,及时会同相关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前往现场踏勘,道路基本情况如下:

提案提到乐平市众埠镇孟桥村委会井墩村水泥路属于新建道路,暂时不在我市农村公路路网系统中,目前“十四五”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类型中无新建道路项目类型,针对该公路没有政策给予省级补助资金立项。后期我们将根据省厅的相关政策争取省级补助资金立项。县级人民政府为农村公路建设责任主体,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建设规划;其次农村公路建设资金来源主要为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补助资金和地方政府自筹,省级补助资金只是部分资金,地方政府需配套大部分建设资金。

综上所述,在乐平市人民政府对众埠镇孟桥村委会井墩村水泥路有建设意愿的前提下,我局将积极配合项目立项申报工作,争取政策规定内最高补助标准。


附件: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景德镇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4月21日    


抄送:市人大选任联工作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周嘉苏 0798-8578060   邮政编码:33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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