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总结
2020年,我局紧紧依托《2020年全省法治交通建设工作要点》和《2020年景德镇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20年全市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要点》,督促指导系统各单位做好法治交通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完善体制机制,着力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1.优化政府职能
一是有条不紊深化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今年11月,市委深改委召开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深化景德镇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方案》,并由市委办、市府办联合以“景办字[2019]83号”正式印发文件。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以“景编发[2019]8号”正式印发《关于印发〈景德镇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目前景德镇港航分局转隶的27人已经到位。2月,“景德镇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正式挂牌,6月,办理了事业单位登记法人证书、明确了执法机构代码、雕刻了执法机构公章。目前办公场所正在装修。
二是依法依规开展鱼山码头建设。建立并落实风险评估工作机制。3月20日,省水利厅组织专家组对我局专业性、技术性强的、景德镇市十大城市功能项目之一鱼山码头建设项目进行论证审定,鱼山码头工程防洪影响评价报告顺利通过评审。这对我局下步科学建设鱼山码头项目提供了现实依据。
三是保质保量完成为民办实事工作。我们按照《政府报告》要求,进行实地调研,科学制订方案,加强跟踪督导,截至目前,新增37路、21路、26路公交线路开通运行,新增60台公交车分两批次全部到位,已投放使用,不仅方便群众出行,提升了城市品质,更为我市双创双修创建奠定了坚实基础。
2.加强政府立法。制定了《景德镇市交通运输局规范性文件即时清理工作制度》,9月,对交通系统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梳理,对与《民法典》不相符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梳理,没有与《民法典》不相符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3.严格行政执法。
一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1)扎实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一是通过门户网站及时公示公开了行政权力清单274项、行政执法职权及依据148项等信息,规范了事前公示。二是公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严格落实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规范执法事中公示。三是推动事后公示。在政府内部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上补录2019年7月以来的双公示信息,录入行政许可信息62项,行政处罚信息34项。并通过门户网站定期公示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处罚情况,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2)有序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一是制定并下发了《景德镇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明确了执法人员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记录;二是加强执法装备建设,推进全过程记录执法工作。今年以来,在省厅的帮助下,给系统一线执法人员发放执法记录仪50台,执法基站3个,执法终端15台,执法终端通讯4G设备15个,执法无人机1台。近年来,交通系统自购新型行政执法记录仪33台(乐平22台,浮梁3台,市运管处8台),进一步加强执法过程记录工作。三是统一行政执法文书格式文本。今年5月,我局转发《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文书格式>和<江西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案件案号编制规则>的通知》,按照执法程序进一步统一了执法文书,明确了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和要求,明确了执法过程中现场拍照记录入卷规范、执法记录仪及其他录音录像设备录制的音像资料保管方式、记录入卷办法和要求。确保每件行政执法案件有记录、有案卷,保障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完整,执法文书规范,案卷完整齐全。
(3)严格推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一是法制审核机构人员到位。我局制定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和《行政执法错案追究制》。市运管处单设法制科,所有执法案件都由法制科进行审批,确保机构人员到位。二是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今年以来3次重大执法决定均进行法制审核并集体讨论,做到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三是建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台账。今年以来3次重大执法决定已建立工作台账。
二是发挥“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效用。在江西省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制定年度检查计划2项(对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行为的行政检查、对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管),12月完成。
三是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1)按照省厅统一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开展行政执法,并将行政处罚事项公示。(2)认真落实“四书一函两办”机制。自今年6月12日收到《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我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对检察建议书的内容进行了学习研究分析,举一反三,查找问题,并进行了全面整改,确保水上交通安全。近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鸿斌一行到该局对整改情况进行回访,对该局落实“四书一函两办”工作表示肯定。
(4)扎实有效开展客运市场领域专项整治。自2019年4月份开展客运市场扫黑除恶专项整治行动以来,截至2020年11月30日,我们共出动稽查执法人员2570余人次,开展联合执法203次,检查车辆55000余辆次,查处违规出租车361台次,处罚非法营运车辆61辆次,劝导旅客进站乘车890余人次。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手段,有力地规范了我市客运市场秩序,加强了客运市场管理,切实改善了景德镇北站、汽车站、机场周边运输经营环境,出租车车容车貌、文明服务得到改善,投诉率出现下降,市民满意度提高,行业整体日趋规范。
(5)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我局高度重视安全应急工作,始终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意识,认真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三管三必须”和《江西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先后制订、印发安全生产责任清单,与局属各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进一步压紧压实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形成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责任体系,确保安全工作有领导管、有部门抓、有人员做。今年以来无特大事故发生。
4.强化监督制约。
(1)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局制定了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了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日常工作,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打造阳光政府。
(2)提高行政执法监督实效。积极开展“我执法你监督”活动,聘请辖区内道路运输企业代表6人,作为执法监督员,定期开展执法监督,听取执法监督员的意见和建议。在运政办公大楼设立了举报信箱,并公布了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通过在辖区内车站、道路运输企业等经营场所醒目位置进行张贴“我执法你监督”活动公告;印发了运政执法监督卡,在服务大厅发放给辖区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等方式,大大提升了人民群众对执法监督参与度。
(3)今年以来,没有行政复议。
(4)今年以来,没有行政应诉。
(5)今年以来,没有行政规范性文件。
(二)坚持依法防控,着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5.加强法治保障。我局严格落实各项防疫措施,严格按照《客运站场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指南(第四版)》和《关于做好“两站一场一港口”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督促指导客运站场和冷链运输企业做好防疫工作。
疫情发生后,我局草拟了《景德镇市春节后错峰返程疫情防控和道路运输保障工作方案》(景新冠指办字【2020】86号),提请市指挥部审阅后印发。在2月13日联合市财政局印发《贯彻落实市政府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增长给予资金支持的通知》(景交运字【2020】6号),对疫情期间以自有运力向我市企事业单位运输口罩、防护服等医用防控防疫物资的物流类企业(不含生产企业)给予资金支持。
6.强化执法力度。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疫战打响以来,我局同公安、卫生等相关部门紧密合作,加强联防联控;熬夜对高速路口、机场、高铁北站执勤排查,常态化执法打击非法营运车辆;配备应急运力,成立应急队伍,圆满执行了三次我市援助湖北医疗队的运送任务;督促出租车、公交车、客运班线驾驶员戴口罩经营,做好防护;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出租车、公交车、客运车辆消毒杀菌要求,切实保障民众正常出行需求。
7.注重舆情引导。市交通局督促客运站加强乘客进站管理,安排专人对乘客进站进行引导,实行乘客进出站扫健康码,按一米线要求有序进站乘车。严格按照防疫要求对客运站和客运车辆进行消毒,按要求在客运站设置了3间隔离观察室。如发现可疑疫情应按程序处理和上报。
8.优化法律服务。保障疫情期间信访渠道畅通。一是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局长接待日制度,规定每周二上午为局长集中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的时间;二是设立网上信访电子邮箱:jdzjtj8578002@163.com;三是信息中心每个工作日上午上班的第一件事就是登录“12345”为民服务热线网,在传输平台下载交办单,由局行政办公室签批到相关部门和单位办理;四是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接待来局上访群众。这些制度和措施的落实,较好地保障了疫情期间群众信访渠道的畅通,避免产生大的矛盾纠纷。
(三)持续深化改革,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9、深化“放管服”改革。市交通局正在梳理规范,精简权力事项,对行政审批的环节和流程进行优化,在原有基础上减少审批环节,理顺审批流程,尽量压缩行政审批时间;正在落实电子证照办理事项服务。目前我局已与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对接,完成156项“互联网+监管”事项认领和录入,根据反馈的问题信息动态调整监管数据。
自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以来,市交通运输局严格按照《景德镇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中确定的目标要求和省交通运输厅的安排部署,在局党组的坚强领导下,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确定了局分管领导负责、局政务服务科和规划基建科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景德镇市交通运输类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目前交通运输类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已经全面实现线上审批。
10、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我局将按照发改委制定的相关评价标准,配合开展全市营商环境评价工作。
11、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一是严格按照上级部门要求,进一步规范办事指南,明确操作流程,规范行政审批项目名称、审批依据、审批条件、办理程序等内容,提高服务效率,切实方便群众及企业办事。二是加强协调做好行政权力承接下放工作。为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任务要求,依据公路、水路相关管理规定,我局对因历史原因造成因造成应承接而未承接的县一级相关行政权力进行规范共梳理出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等22条行政权力事项,召集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高新区、昌南新区交通运输部门等相关单位开会予以落实承接到位。
持续深入开展“降成本、有环境”专项行动。一是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严格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工作,按照国家、省规定的政策做好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并且设立监察举报电话,加强对涉企收费,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监督检查。二是认真清理交通运输工程领域建设项目缴纳保证金工作。经核查我市交通工程领域项目截至目前没有缴纳工程保证金的情况。三是全面规范港口经营性收费项目。按上级部门规定,我市所有港口经营性收费项目全部取消。
对照《江西省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十大行动方案》和《江西省降成本优环境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梳理出整改问题清单,提出整改方案报市降专办。
(3)加快建设信用交通。下发《2020年全市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督促各单位开展相关工作。开展“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和交通运输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将失信企业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对严重失信者从严从重处罚,列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和相关部门进行通报。今年以来,110人列入道路运输从业人员黑名单。及时落实信用修复,对执行期已满被列入黑名单的驾驶员,及时移出黑名单,恢复其资质,今年移出黑名单、修复信用43人。加大对守信行为的表彰和宣传力度。今年对全市1家AAA级运输企业、12家AA级运输企业、20名先进诚信从业人员给予表彰。在从事交通运输人员的心中树立起“守信光荣”的良好氛围。
按照《关于开展<江西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实施情况评估工作的通知》(景信用办字[2020]5号)文件要求,报送《市交通运输局信用体系评估工作报告》,配合完成评估工作。
(四)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着力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
12.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为保护昌江生态,由景德镇市政府出台了《景德镇市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方案》,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做好船舶和港口污染整治工作的一个重要工作就是完成船舶和污染物回收站的建设。景德镇市船舶和港口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接收站项目总投资927万元,2019年11月已由景德镇市发改委批复立项,目前已完成了景德镇市船舶污染物接收站项目建设工作,正在开展交竣工验收等后期。
(五)坚持共建共治共享,着力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
13.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立了市交通运输局一站式调处中心,扎实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建立了出租汽车志愿服务队雏形,完善了局机关视频监控系统建设。
14.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1)开展信访工作。制定《景德镇市交通运输局信访工作制度》,成立信访接待室专门负责信访工作。今年以来,共办理信访165件,其中市委市政府信访局交办信访件11件,市委市政府为民服务热线受理中心“交办单”56件,局网站投诉(咨询)98件。来访信件均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达到95%以上。
(2)开展行政调解平台建设。一是组织健全。我局成立了景德镇市交通运输局矛盾纠纷行政调解委员会,局主要领导亲自任主任,分管领导任副主任,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形成了完善的组织架构。同时,委员会下设办公室,邀请了珠山区人民法院、昌江区检察院的相关同志任调解员,有力提升了行政调解平台的服务水平。二是人员场所到位。我局十一楼设立了“景德镇市交通运输局一站式调处中心”,面积为55平方米,设置了群众接待室、调处会谈室、专业咨询室和心里服务室,并配备了电脑、办公桌椅等设备。此外,将行政调解中心组成人员、工作职责等进行了上墙公示。三是制度健全。我局在制定了景德镇市交通运输局行政调解工作制度的基础上,单独制定了首问负责制、情况报告制度、议事例会制度和包案化解制度,并将行政调解中心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在局党组会上进行了专题研究,做到了领导高度重视、机制保障充分。同时,市交通运输局将行政调解和社会心理服务纳入了平安建设业务培训,并作为重要内容来抓,极大提升了行政调解中心成员的工作成效,行政调解工作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15.强化法治宣传。制定下发《2020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并按时间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按省厅要求先后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实践教育月、国家安全日、安全生产月、绿色低碳日、节能宣传周、“12·4”国家宪法日等主题活动,制作宣传展板20块,发放宣传手册800份。10月,邀请景德镇陶瓷大学法学系教授来我局做民法典专题宣讲,系统从事普法工作的工作人员40余人参加了学习活动。下半年,在全系统开展民法典、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学习,并组织干部职工参加网上考试,所有人员考试合格。9月,开展交通系统“七五”普法督察,为迎接省厅法治交通评议做好准备。11-12月,组织系统50名副科以上领导干部开展网上法律知识学习和考试,目前均已考试,全部合格。通过一系列的法治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系统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
(六)加强组织领导,着力保障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16.完善制度。4月,下发《关于调整市交通运输系统法治政府部门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由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局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组员,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6月,下发《2020年全市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要点》,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部门,形成各部门分工抓好落实的良好氛围。多次召开工作部署会,建立微信工作群,更好、更快捷的开展法治交通工作。
17.提升能力。
(1)深化“五型政府”建设。
通过为民办实事工作提升政府执行力、公信力。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市长将购置60台公交车、新增3条公交线路作为为民办10件实事之一向全市人民承诺。我们按照《政府报告》要求,进行实地调研,科学制订方案,加强跟踪督导,截至目前,新增37路、21路、26路公交线路开通运行,新增60台公交车分两批次全部到位,已投放使用,在方便群众出行的同时,政府公信力进一步增强。
(2)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局主要领导是系统法治政府部门建设领导小组组长,充分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并调度工作。
(3)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制定印发《景德镇市交通运输局推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实施方案》,严格实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和集体讨论制度,将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纳入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畅通沟通反馈渠遣,按要求就决策方案向社会征求意见。在局网站上开通出租汽车管理工作意见征求栏目,向广大市民网友征集出租汽车管理工作意见建议,为更有效开展客运市场整治夯实基础。
(4)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局机关自2015年6月起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并聘请江西泰方律师事务所律师李俊为法律顾问,开展相关工作。
18.强化督察。今年8月,结合《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转发做好2020年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检查的通知》,我局召开会议专题、下发工作通知,严格对照2020年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检查评价指标,对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法治政府建设进行了认真全面的自查,及时发现县市区交通局、系统各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
二、发现问题和困难
(一)执法改革方面
按照支队三定方案,设3个科室5个执法大队和1个派出机构,现有涉改单位的3名副县、20名正科和27名副科级干部难以按同职级予以安排。
(二)执法规范化建设方面
一是“四基四化”建设不平衡,少数基层执法站所距标准化还有差距。二是执法人员学历参差不齐,法律素质偏低。
三、下步设想
1.加强法治教育。通过开展三项制度、信用体系建设、法治交通等专业培训、强化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
2.壮大执法队伍。积极吸纳法律专业人员进入执法队伍,补充新鲜血液,努力打造一支觉悟高、业务精、态度好的行政执法队伍。
3.注重执法监督。待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完成后,监督、指导行业执法,督促指导基层开展“四基四化”建设,进一步加强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景德镇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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